操作提示: 项目名称:灌南县农开局采购女贞、紫薇、垂柳等苗木项目 项目标号:GNZFCG2014-00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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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农开局采购女贞、紫薇、垂柳等苗木项目公开招标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委托就女贞、紫薇、垂柳等苗木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农开局采购女贞、紫薇、垂柳等苗木项目 项目编号:GNZFCG2014-007G 二、项目简要说明: 1、栽植地点:灌南县孟兴庄镇、田楼镇等两个乡镇的部分行政村。 2、采购品种:高杆女贞、紫薇、垂柳。 规格标准为:高杆女贞胸径4-5公分,分枝点不低于1.8米;紫薇胸径4-5公分,分枝点不低于1.3米;垂柳胸径4-5公分,主杆2.0米以上。苗木主杆通直,生长良好,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土球直径不低于30公分。 3、采购数量:高杆女贞3000株,垂柳3000株,紫薇1000株。 4、苗木产地:灌南以西、以北地区及江苏省全境。(采购人将对苗木起土、运输进行全程监督) 5、中标人提供苗木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6、本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400000元(其中:紫薇最高单价限价为60元/株、高杆女贞最高单价限价为60元/株,垂柳最高单价限价50元/株); 7、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并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点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 8、在投标人考察过程中,如投标人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均不负责。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苗木经营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内必须有两次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内完成两次以上50万元林业工程造林业绩证明或50万元以上苗木购销合同或协议书及验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备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4年2月28日17:00以前送至或传真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Index.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接收开始时间:2014年3月12日15:00 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2日15:30 时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0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3月12日15:3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420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4年2月28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8-83968792 项目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18-83696511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项目名称灌南县农开局采购女贞、紫薇、垂柳等苗木项目项目编号 GNZFCG2014-007G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2月28日17:00 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4年2月28日17:00之前传真或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0518-83696511)项目联系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传真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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