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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MXJ2014017
报价单位:(公章)单位:元
苗木
名称 |
规格和质量要求 |
单位 |
预计
数量 |
单价
元/株 |
香椿 |
米径5.0-5.5厘米、高2.5-3.0米、树干通直、土球完整无机械伤、无病虫害 |
株 |
5853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4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能提供苗木的单位或个人。
2.单位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个人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单一起装订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投标箱;投标后不得撤回,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同时,投标时须向窗口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下载《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5日上午9:30,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至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登记并交纳每标段100元工本费,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原件备查。投标人在投标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现金)。
4.报价时须注明所投苗木的品种、规格等,同时必须达到招标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5.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6.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并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中标人中标后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
8.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须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9.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价做废标处理。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业主单位要求交货至指定地点,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后计数,2014年7月底前一次性付清苗款。
11.本项目必须于接到业主通知后3日内供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并完工,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2.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
13.咨询电话:0513-81261503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82212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