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单位名称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平湖市永兴路1000号经开大厦 |
联 系 人 |
朱健 |
联系电话 |
0573-85620066 |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新华路(平成路-福嘉公路)两侧行道树出让工程 |
工程地点 |
平湖经济开发区新华路(平成路-福嘉公路) |
工程类别 |
自行断判 |
资金来源 |
/ |
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 (万元) |
/ |
本次招标最低限价
(万元) |
7.4 |
投资批复 |
/ |
工程规模 |
两侧行道树意杨约2300株,采伐行道树路线总长约5000米。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质 |
有购买树木意向的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 |
工期 |
15日历天 |
投标资料要求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企业养老缴费证明(截止本月,本单位缴费半年以上,县级以上社保中心证明盖章);
4、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自然人: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经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开标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
发布日期 |
2014年3月10日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14年3月17日14:00时前 |
答疑发布
时间 |
2014年3月14日 |
开标地点 |
平湖市永兴路1000号经开大厦六楼608-609会议室 |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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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企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自然人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
帐 号:201000000390746 |
备注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本网站自行下载。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经济开发区分中心
2014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