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管镇镇、鲍集镇、兴隆乡及维桥乡苗木采购栽植工程招标公告
盱眙县管镇镇、鲍集镇、兴隆乡及维桥乡苗木采购栽植工程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根据招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外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盱眙县管镇镇、鲍集镇、兴隆乡及维桥乡苗木采购栽植工程;
2. 项目地点:管镇镇、鲍集镇、兴隆乡及维桥乡;
3. 规格数量:米径3公分、株杆高2.5米以上的高杆女贞14000株;
4. 工期要求: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养护期1年;
5. 质量要求:负责购买、栽植苗木,保证栽植的苗木一年后成活率在90%以上,苗木健壮,无检疫病虫害,根系完整。
二、报名须知: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选派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三级或三级以上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资格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资格。
2.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2.1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4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2.5投标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与投标文件开标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
报名时只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初步审查: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根据《关于调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方式的通知》(淮检发(2014)83号)相关要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将在资格审查通知书(资格预审)或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查询,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如被查询单位或者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被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
3.有关费用: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票等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并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汇款方法见:http://www.xyzbw.com/Down_show.asp?Newsid=8。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人设投标最高限价,具体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 报名时间、地点: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14日至2015年1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星期六、星期天及节假日除外)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6.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报名后由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7.付款办法:苗木栽植完成经验收合格且成活率达到95%或以上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成活率达到90%或以上付清余款。
8.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田玲 0517-88220123 盱城镇淮河东路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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