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389831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地 区: | 新疆 |
工程名称: |
新疆石河子2015年石河子市春季绿化苗木项目公告 |
工程简介: |
2015年石河子市春季绿化苗木项目公告?xml:namespace> 一、招标人:第八师石总场 二、项目名称:2015年石总场绿化苗木花卉项目 三、项目地址:第八师石总场 四、资金来源:国拨 五、招标范围:2015年石总场绿化苗木花卉,详见《谈判文件》 六、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2015年石总场绿化花卉采购 第二标段:2015年石总场绿化乔灌木采购 七、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需求;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投标方所拥有苗圃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必须是投标方与土地所有方签订,双方加盖公章,方有效。土地所有方为个人,无公章的,必须有手印,并且加盖所属村委会或生产队的公章。 (6)投标方需提供林木生产许可证、林木经营许可证、种苗产地检疫合格证等证件。 (7)第一标段的投标方如报价的花卉品种中有注明进口花种的,则投标方需提供进口花种的入境检疫等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方所拥有苗圃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合同(包括苗圃详细地址清单)、林木生产许可证原件、林木经营许可证原件、种苗产地检疫合格证原件及企业简介等进行资格预审。(以上均需原件并携带复印件三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公章复印无效)。 时间: 2015年4月29日起至2015年5月11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开发区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十、招标人: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海电话:13899506976 十一、招标代理单位: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市开发区东苑群岛花园85栋4号) 联系人:濮燕电话:13899505363 15276305113 15276305133 十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评标五室 新疆华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xml:name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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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4/29至 2015/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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