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园林路、夏湾路绿化改造苗木采购项目(谈判编号:ZHWZ2015-227HW,计划编号:P-20150512-000840)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园林路、夏湾路绿化改造苗木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采购园林路、夏湾路绿化改造所需苗木一批;(详见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3.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零伍仟陆佰贰拾叁元整(¥405,623.00)。 注:报价超过上述预算金额视为无效谈判报价。 4. 交货期:园林路苗木交货期为5个日历天,夏湾路苗木交货期为3个日历天,供应商应在交货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及其所供货物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第五节)。 3. 供应商必须为生产或销售苗木的园林绿化公司(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为苗圃场或自有苗圃场 (提供苗圃场的营业执照,苗圃场负责人与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供应商为苗圃场投资人的(提供相关证明)均视为自有苗圃场)。 4. 供应商须近三年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谈判响应文件均作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2、只有购买了本项目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谈判。3、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本项目,不受《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五条限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5月20日~5月26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1-3点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5月28日09:30-10: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5月28日10: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38号林海大厦2楼)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6-887920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先生3361023(项目咨询)、邱小姐3361010(标书售卖)、 钱小姐3361282(保证金事项)、传真:0756-3361190; 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谈判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22000015486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园林管理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