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园林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南湾园林管理所屏东四路、南屏科技园、南屏互通立交绿化种植苗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WZ2015-233HW;计划编号:P-20150515-000882)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交货期 1. 项目名称:南湾园林管理所屏东四路、南屏科技园、南屏互通立交绿化种植苗木采购项目; 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按招标人的需求交货,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种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格式见附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只有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投标。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 龚先生 联系电话:0756-3361221 传真:0756-336119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