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集镇工业园区苗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JZFCG[2015]026号 龙集镇工业园区苗木采购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镇财政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龙集镇工业园区 1.2项目规模:红叶石楠采购约3000株,株高1米,球径0.8米,单价为25元每株,造价约75000元,结算价按实际苗木数为准。 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中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由招标方验收确认。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实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苗木栽植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其余款项一年结清。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苗木提供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苗木提供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 龙集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报名。 6.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元(未中标者开标后退还,中标者作为履约保证金使用,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泗洪县龙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超 电话:15061451922 招标代理机构:龙集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泗洪县龙集镇镇政府三楼 联系人:王忠阵 电话:15851199571 邮箱:28192874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