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LZB 2015-025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园林管理所2015年秋季绿化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项目招标人为长岭县园林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苗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⑴ 供货地点:吉林省长岭县境内。 ⑵ 招标内容及要求:苗木采购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二、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资格和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4)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购买条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 10_月_10日至 2015 年 10 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 00分至 4_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领取招标文件。 3.2自备电子邮箱或U盘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供货日期 2015年11月2日开始供货,2015年11月11日前供货结束。具体供货日期及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29日 10时 30 分,地点为长岭县有形建筑市场(长岭县永久东路43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岭县园林管理所 地址: 长岭县长岭镇 邮编: 131500 联系人: 刘所长 电话: 1359697776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长岭县长岭镇永久路南 邮编: 131500 联系人: 陈冬梅、王欣 电话: 0438-7530555 传真: 0438-75305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 年 10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