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河务处苗木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邀请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台安县河务处(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对“苗木”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2、询价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台安县河务处苗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ZCG2015033 采 购 人:台安县河务处 采购代理机构: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预算金额:274,000.00元 采购方式:询价 项目内容:台安县河务处苗木的采购,旱快柳33786株。(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0个日历日内 交货地点:绕阳河干堤桑林子段贺家村至辽绕运河防汛抢险桥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4)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和苗木经营许可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 3、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见附件) 4、资格审查:参与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需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苗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苗木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若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5、询价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14:00,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项目文件第二章第三条第11款。 6、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日14:00。供应商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同时还需提交: (1)报名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苗木生产许可证、苗木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询价采购会议时间:2015年10月20日14:00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议。 8、本邀请书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和鞍山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9、本项目询价采购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代理机构名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郝子萱 电话:0412-4948009 冯 莹 电话:0412-4948003
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台安县河务处苗木采购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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