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德公管采监确【2015】分(委)116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德清县林业局苗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DQ-2015-GK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项目名称苗木规格(cm) 计量单位采购预算 规格株高备注数量 1无患子地栽120以上2年生地栽苗8800株17.895 万元 2木荷13*1290以上2年生容器苗3000株 3青冈13*12100以上2年生容器苗1000株 4浙江楠13*1290以上2年生容器苗2000株 5朴树13*12120以上2年生容器苗1000株 6黄山栾树13*12120以上2年生容器苗3000株 7枫香13*12120以上2年生容器苗3000株 8乌桕15*15120以上2年生容器苗500株 9香椿13*1270以上2年生容器苗2700株 10浙江樟13*1290以上2年生容器苗1800株 11榉树30*28150以上3年生容器苗3200株 合计 30000株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提供生产企业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3、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苗木合同运输、售后服务的能力; 4、需有能力供应采购清单中全部品种的苗木。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 ;下午 13:30—17:00时。 2、发售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街488号(工行二楼)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7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1日9: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网银方式交至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付形式: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帐等非现金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县武康千秋支行银行帐号:120528 080900 0062012注:保证金必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E218 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整在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E218 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出席)。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ztb.gov.cn) 十二、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许、小陈 联系电话:0572-8076506 采购单位:德清县林业局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587922567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8074859/0572-888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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