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询价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保洁及绿化)项目已获批准采购。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本次询价。 1. 项目概况及询价范围 1.1 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保洁及绿化)询价采购项目 1.2 采购单位: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1.3 招标范围:本物业服务主要内容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办公、办案大楼的保洁及绿化维护,大楼总建筑面积约7400m2。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采购预算:¥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6 服务期限:一年(计划自2016年1月1日起)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2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设备; 2.3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4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二项保洁等后勤保障服务履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2.7本询价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询价文件索取方式: 3.1 有意愿且资格条件符合的单位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二部(云南省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安宁水利大酒店对面)获取询价文件; 3.2 询价文件费用:4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4. 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时间:2015年12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询价时间:2015年12月03日09:30时(北京时间); 4.3 询价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5. 询价保证金的递交: 参加本次询价报价的单位应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保证金,形式可以是转账或电汇,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并在转账用途上注明“×××××项目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 户 名:中国共产党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市霖雨路支行(昆明市霖雨路160号) 账 号:?90378001060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安宁市人民政府网”及“云南省信息公开网(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叶先生 代理机构:云南众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15752002056 传 真:0871-68690555 地 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