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19506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地 区: | 云南 |
工程名称: |
云南曲靖XWCGGK(2015)H25:宣威市得禄乡人民政府苗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
工程简介: |
宣威市得禄乡人民政府苗木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XWCGGK(2015)H252.2 招标内容:宣威市得禄乡人民政府苗木采购项目(详见附表),采购预算金额D2标611,424.00元 3.资金落实情况:产业扶持资金 4.交货时间: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0天 5.交货地点:宣威市得禄乡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要求:6.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本项目供货及完成能力的厂【商】家,并在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6.2丽江雪桃苗木投标资格要求: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关苗木经营许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相当种植面积可供考察的苗圃基地,投标人的苗木基地必须在宣威本地或与宣威气候及土壤条件相适应的周边区域,投标人提供的品种必须为嫁接成活后生长一年以上的丽江雪桃优良品种成品苗,接穗来源必须可靠、合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将组织对各投标申请人的苗圃基地进行考察,如有弄虚作假或所种苗木的品种、质量、数量达不到本次招标要求,将取消其报名投标资格; 6.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取消投标资格6.3.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6.3.2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单位同为一个法人;6.3.3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3.4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3.5被责令停业整改的;6.3.6在经营活动中出现过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6.3.7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行贿等犯罪记录的;6.3.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6.3.9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投标人须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7.1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7.2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8.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 日至2015年12月1 日,每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供以上三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到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交易股(宣威市向阳街西段)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领取。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11.投标文件的递交:11.1投标时间为2015年12月14日下午14:30-15:00时,地点: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一。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于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13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3.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合同所载货物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如因付款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宣威市得禄乡人民政府负责。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宣威市得禄乡人民政府地 址:宣威市得禄乡得兴街1号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874-7082189集中采购机构: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交易股(宣威市向阳街西段)联 系 人:周女士 张女士 电 话:0874-7135466邮 编:655400 2015年11月24 日 附表:宣威市得禄乡人民政府苗木采购项目标段项目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 |
报名期限: | 2015/11/25至 2015/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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