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为保证本次招标采购的公平、公正,如发现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要求,请向监 督管理部门 提出质疑,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若发现采购相关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请向纪检机关举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1月29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自行前往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10号)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采购项目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查询更正或修改通知”,并对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各报价人: 受采购人委托,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南平高速公路南台服务区等地块种植苗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本次采购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 463000 元人民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平高速公路南台服务区等地块种植苗木项目; 二、采购编号:闽联审南招[2015]087号; 三、项目内容:苗木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四、报价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本次需采购货物生产或经营资质(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厂(商)家,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五、集中答疑时间:2015年12月1日下午17时; 地点: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本采购项目答疑处。 六、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于2015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 南平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 南平市西溪北路64号(南平高速南平站出口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不予接收。2015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 七、供应商2015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需交人民币壹万元(到 南平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为准)投标保证金,无中标者在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须收到投标人提供的收款收据);中标者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帐退还(须收到投标人提供的收款收据)。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南平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 19106010010001965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八、监督管理部门: 福建省高速公路南平管理分公司纪检 九、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南平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西溪北路64号,邮编: 353000 ; 电 话:18950625553 证金证金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10号,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14275; 联系人:李工、 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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