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武宁县分公司受武宁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部的委托,依据武购2015B000052001号采购计划,对其武宁县水土保持工程用树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JJRZWN—2015—95 (二)项目名称:武宁县国家农发水保项目潘隆港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树苗采购 (三)招标内容: 序号项目内容采购项目编号单位数量项目控制价规格及要求 1潘隆港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树苗武购2015B000052001批138.58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并且具有林木种子及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3、为了保证苗木品质不受土壤及气候影响而发生变异,投标人必须自有苗圃面积在100亩以上,供应苗木的苗圃地点离招标人距离不得超过200公里,采购方有权对中标单位的苗圃进行实地考察,对弄虚作假的中标单位,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的中标资格,并扣除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4、为了提高苗木造林成活率,缓解种植劳力紧张,避免假植时间过长,每车苗木运输不得超过3万株;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01日17:00止(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武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询价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苗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必须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名称,注明投标保证金及项目名称),于2015年12月01日北京时间17:3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户名:武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宁县支行营业部,帐号:14341101040014940)。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15:00整(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九)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武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采购单位:武宁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项目部 地 址:武宁县水利局 联系人:朱先士 联系电话:13979209799 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武宁县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太婆堰六组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870246857 (十二)监督电话:0792-2786419 (十三)招标补充、更正说明下载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