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灵川县园林绿化管理所的灵川县城市绿地养护市场化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川县城市绿地养护市场化管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XMGL-ZB-(GL)201564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元) 1灵川县城市绿地养护市场化管理采购项目1年1893567.28
注:(1)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开标前,按桂林市园林局“关于加强桂林市外地园林绿化企业进桂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区外、市外来桂企业须完成单项工程登记备案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可在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园林局窗口领取,区外来桂企业,还须持有广西建设厅备案登记手续。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由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毕业证书;企业专职安全员上岗证书及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造价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桂林市灵川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公告期间)。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97号佰宫精品酒店6-10)。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 元,售后不退。 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采购人在收到拟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9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3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以下帐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航洋支行 帐 号:2102 1125 0930 0003 849 投标人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24日0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97号佰宫精品酒店6-8)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24日09:00在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桂林分公司(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97号佰宫精品酒店6-8)开标室开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准时参加并签到。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川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地 址:桂林市灵川县灵东路47号 联系人:梁所长 电 话:0773-6813135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97号佰宫精品酒店6-10 联系人:廖工 电 话:0773-2619910 传 真:0773-2619910 十三、监督管理部门: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812818
采购人:灵川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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