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饶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依据上饶县财政局采购办确认的采购方式,就其苗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上饶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苗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RXZFCG-2015-072 三、采购内容: 分包号苗木名称数量单位规格要求采购预算 (元) A包桂花1批φ8cm,带土球,详见谈判文件250000 B包香樟1批φ8cm,带土球,详见谈判文件100000 C包红叶石楠球1批φ80cm,带土球,详见谈判文件50000 本项目分A、B、C三个包,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包或两个包或三个包进行投标,各包独立评标。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供应商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苗木生产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即日起到2016年1月4日止,每天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七、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携带U盘,通过采购中心审查,方可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1年1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九、谈判时间和地点: 2015年1月5日上午9:30时在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举行谈判活动。 十、已报名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谈判活动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A包:贰仟伍元整(¥2500元),B包和C包:壹仟元整(¥1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缴款凭证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在竟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户名:上饶县财政局,账号:151221100902641744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饶县支行,并注明:采购中心保证金072。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 十二、凡已报名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各项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详细了解)。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四、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通知采购文件收受人。 十五、联系方式: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上饶县惟义路63号) 联系人:洪梅 联系电话: 0793-8448969 E-mail:srxzfcg@126.com 上饶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丁锦程 联系电话:13767311792 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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