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从化区2016年-2018年度城区市政道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从发改投[2015]558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从化区2016年-2018年度城区市政道路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从发改投[2015]55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工程(合同)名称:从化区2016年-2018年度城区市政道路养护工程 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 马小姐 联系电话: 020-3793927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工 联系电话: 020-61078085,1345047494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908635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从化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99号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总投资约3600万元,维修费约3510万元。 五、 资金来源:由2016年-2018年区财局预算批准资金解决。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最高限价: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规模:对从化城区市政道路、人行道、小区路面等进行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及抢险。 招标最高限价:3510万元。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5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6 年 1 月 6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6 年 1 月 12 日(注: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6:00 。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市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 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十、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自2012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的中标金额不低于700万的市政设施养护工程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注:业绩项目须已完工,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时间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包括城市道路或桥梁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或城市快速路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需提供业绩查询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随时接受查询) 5、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市政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拟投入的管理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名项目负责人(市政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名现场管理人员、1名项目计划/合同/成本控制管理人员(工程师或者经济师)。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在报名截止前有近六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社保证明。 7、报名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1)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2)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十三、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电话:020-37939278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 广州市从化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人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