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44938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湖滨大道+水阳江路、濑渚州公园+湿地游览区、双牌石公园+广场、石固河东侧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南京市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高淳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委托,就湖滨大道+水阳江路、濑渚州公园+湿地游览区、双牌石公园+广场、石固河东侧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CZC—2016004 二、项目名称:包一: (湖滨大道+水阳江路)项目 包二:(濑渚州公园+湿地游览区)项目 包三:(双牌石公园+广场)项目 包四:(石固河东侧)项目 本服务项目一共分为四个包,其中包一:湖滨大道+水阳江路;包二:濑渚州公园+湿地游览区;包三:双牌石公园+广场;包四:石固河东侧。一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报名四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开标评标及中标单位以1、2、3、4包为顺序。若某投标单位连续为1、2包的最高得分者,则该单位为前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次高得分者。若次高得分者的投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则以第一中标侯选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本采购项目经营内容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专业资质; (3)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须自有一辆专业洒水车及相关养护机械(割草机、疏草机、绿篱修剪机)(提供相关发票证明); (5)南京市建筑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证明。 四、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五、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计划工期:工期一年; 2、本项目付款方式:⑴每半年付款一次;(2)第二次付款经考核人员综合验收通过后,结清余款。 六、招标文件领取办法: 1、投标人需在2016年01月13日—2016年01月19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下述资料到高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4室(镇兴路227号)接受招标人审查:(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供核查);(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3)项目负责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供核查);(4)须自有一辆专业洒水车及相关养护机械(割草机、疏草机、绿篱修剪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7)南京市建筑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注: 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每个包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分别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投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九、接受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2016年01月28日14:00-14: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服务中心323会议室(地址: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195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025-57339237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57358978 传真:025-57358958 开户名称: 南京市高淳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高淳支行 帐 号:32001596436050002024 备注栏写上 区基设办(绿化养护)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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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13至 2016/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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