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文化交流中心绿化及市政设施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兰考县文化交流中心绿化及市政设施养护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养护管理主要内容为园区绿化、电气照明、绿化灌溉、雕塑、景石及浮雕等,养护期为三年; 2.2 建设地点:兰考县文化交流中心; 2.3本项目投资估算:约660万元;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养护期:三年;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4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月13日至 2016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4楼)投标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和3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于2016 年1月13日至 2016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4楼)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 资信保证金:壹佰陆拾伍万元整;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河南兰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9时30分 地点: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四楼开标室(兰考县裕禄大道中段83号,原公路管理局院内西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兰考县招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 系 人:尤先生 电 话:13223808816 招 标 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9933725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平女士 电 话:1830373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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