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洋县林业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拟就洋县金沙湖景区主干道及环湖路绿化工程以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为:洋县金沙湖景区主干道及环湖路绿化工程 二、采购方名称:洋县林业局 联系方式:苟晓红 13909168230 纪立栋 13571602240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洋县唐塔51号(洋县财政局二楼) 联系方式:王花丽 电话:0916—2986232 四、采购内容: 1、A标段:金沙湖主干道绿化,长度4800米,栽植树种为广玉兰,株数960株。 2、B标段:金沙湖环湖步行道绿化,长度2200米,栽植树种为垂柳和桂花,其中垂柳440株、桂花440株。 项目用途:洋县金沙湖景区主干道及环湖路工程绿化 项目性质:财政拔款 五、工程要求: 1、苗木质量要求 工程所需苗木必须达到国家及陕西省规定的苗木标准,苗木规格符合GB6000—1999规定的苗木质量分级要求。苗木生长正常,品种纯正优良,根系完整无破损,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和脱水现象,带土球,树干通直,枝条分布均匀,保持自然树形,实行单株草绳包扎,树木整体高度基本一致,包装符合国家规范。 (1).垂柳:米径8.0cm以上,苗高2.8m处截杆,树干通直,生长均匀,苗圃移植存活2-0苗,土球直径60cm 高30cm 。 (2).桂花:米径6.0cm以上,苗高2.8—3m,生长均匀,树干通直,树枝冠幅1.8米以上,苗圃移植2-0苗,土球直径50cm 高30cm 。 (3).广玉兰:米径8.0cm以上,苗高4m,树干通直,生长均匀,树枝冠幅3.0米以上,苗圃移植2-0苗,土球直径60cm 高30cm 。 2、栽植技术要求 (1)整地 道路两侧的栽植整地,采取坑(穴)整地的方式,规格80cmx80cmx60cm。 (2)主要栽植要点 栽植严格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栽植工序进行,浇水培土、扶正整实。所有供应的苗木必须带土球栽植,确保造林成活率。 南北向栽植。 3、抚育管护 树木栽植后,要做到林木产权明晰,责任到人。及时采取抚育管护措施,主要包括补植、浇水和病虫害防治等。 4、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技术人员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工程建设单位设计要求,逐标段验收。工程结束后一年内苗木的管护和补植由施工方负责,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100%为合格工程。 5、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符合本次招标品种、规格的良种苗木生产规模; (4)、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要有比较固定雇用关系的农民工30人以上(农民工花名册);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其它资格条件: 1)、持有有效的县级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报名条件及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证书注册的种苗公司、林业专业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均可报名。 (2)、报名时必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3)、报名时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拒绝受理委托代理办理报名。 (4)、投标人要具有履行采购项目所必须的条件,要有一定数量的符合本次招标品种、规格的良种苗木及生产基地,供货渠道畅通,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 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审核后留加盖公章的一份全套复印件备案,招标时须出具资质原件。 六、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25日至 1月30日在洋县唐塔北路51号财政局二楼洋县政府采购中心,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2月18日10时 2、开标时间:2016年2月 18日10时 3、投标、开标地点:洋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标大厅 洋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 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