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GGXJ-2016008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高港区农委之委托,拟对其苗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GGXJ-2016008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预算:苗木一批199800元
四、采购项目名称:苗木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
六、采购要求:
采购内容:详见询价响应报价表
七、质量要求:
根据询价文件提供产品
八、产品交付期:
1、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二周日内。 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至农委指定地点。
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A、需方签收的验收报告。
B、合格销售发票。
C、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
十、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缴纳询价响应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询价开标活动。
3、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4、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询价采购失败。
5、询价小组在审查时,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7、询价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通知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8、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十一、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授权委托书;(后附格式)委托书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
5、本次询价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问价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十二、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3月4日下午3:30前直接从投标单位账户(基本户)汇出,汇至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账户,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本票、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或现金存单等其他形式,否则无效。开户账号:10024335299001888800002,户名:泰州市高港区财政局,开户行号:403312800447,行名:邮政储蓄银行泰州市高港支行;
2、询价响应保证金数额:人民币5000元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且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收据及保证金退还账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3月4日下午3:00~3: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4日下午3: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高港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4、本项目将于2016年3月4日下午3:30在高港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进行评审。
十四、询价评审办法:
1、在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由采购方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五、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共1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投各标段内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包含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等一切费用。
2、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采购方已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六、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
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960207传真:0523-86966191
地址:高港区港城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邮编:225321
2、采购单位:高港区农委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8696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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