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二次公告(编号16-51-3)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6年3月17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物资 名称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供货 时间供货 地点备注 1丁香苗高1m以上,每株7枝以上株60002016.4.1- 2016.4.20下海勃湾治沙工区 2樟子松H2m(土球直径45*45cm)株8682016.3.20- 2016.4.10下海勃湾治沙工区 3金叶榆D5cm株16002016.4.1- 2016.4.20下海勃湾治沙工区 4地接金叶榆(营养杯)苗高60cm以上株505302016.4.1- 2016.4.20下海勃湾治沙工区 5地接紫叶李(营养杯)苗高60cm以上株457332016.4.1- 2016.4.20下海勃湾治沙工区 6景天(红、三七)苗高15cm以上,每丛10芽株489752016.4.1- 2016.4.20下海勃湾治沙工区 7沙地柏苗高40cm以上,13*13cm杯株363902016.3.20- 2016.4.10下海勃湾治沙工区 8桧柏球冠径1.2-1.5m株1272016.3.20- 2016.4.10下海勃湾治沙工区 二、主要事项 1.物资基本性能要求: (1)樟子松苗高2米,土坨规格不小于45*45cm;要求冠形圆满,生长健壮,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有健壮顶芽、主干通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土坨完整,包装选用麻袋片或蒲包。(2)丁香单丛苗高1m以上,单株7枝以上。(3)地接金叶榆(营养杯)12*18cm杯,要求苗高,60cm以上,苗木均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发达、无劈裂、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生长健壮。(4)地接紫叶李(营养杯)12*18cm杯,要求苗高,60cm以上,苗木均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发达、无劈裂、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生长健壮。(5)景天苗高15㎝,每丛10芽。(6)金叶榆要求干形通直、树皮色泽正常,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发达、无劈裂、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主根不少于30cm,侧根每侧不少于20cm,至少经过一次以上移植培育。(7)沙地柏(营养杯)13*13cm杯,要求苗高40cm以上,营养杯栽植(非营养袋),以上苗木均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发达、无劈裂、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生长健壮。(8)桧柏球冠径1.2-1.5米,土坨规格不小于50*50cm;要求冠形圆满,生长健壮,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有健壮顶芽、主干通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土坨完整,包装选用麻袋片或蒲包。以上苗木经过植物产地检疫部门检疫合格(需提供植物检疫合格证)。苗木产地均出自内蒙古、山西北部、陕西北部、宁夏北部,东北地区。 2.质量保证要求:⑴保证各类苗木在起苗、运输过程中苗木不失水。 ⑵减少苗木在运输过程中的机械损伤。⑶苗木送达指定地点后须出示植物检疫合格证、苗木树种标签。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栽植不久后如有病虫害发生,追究供苗商责任。 4.交货日期要求:按物资需求一览表供货日期交货。 5.付款方式:⑴第一次苗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办理支付苗木总额90%, 六个月后支付苗木总额10%;⑵中标方按实际即情况向用苗单位支付质量保证金;⑶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免税发票。 6.验收方式:供需双方现场逐株验收。 ★ 7.评标方式:⑴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可选择单树种或多树种进行分项投标。⑵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⑶招标方对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调研,根据苗木质量、产地、单价、供苗能力综合确定中标人。⑷用苗单位将对苗木的起装、运输等环节进行跟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苗木销售许可证;⑤如不纳税,需提供免税证明;⑥具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包头、集宁、呼和铁路运输检察院任一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公司开户当地铁路运输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6日11时3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3月17日8时3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楼(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5734739891 联系人:李天池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471-2245092 联系人:王欣珏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2245039 联系人:王娟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 七、费用: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⑵投标保证金18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一日或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不再办理),开标日凭收据办理投标其他手续。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6529517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由于投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 2245092,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如12—235—2、12—235—5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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