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573319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广西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门港镇2条村村屯绿化提升改造绿化苗木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龙门港镇2条村村屯绿化提升改造绿化苗木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门港镇2条村村屯绿化提升改造绿化苗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门港镇2条村村屯绿化提升改造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X1-HCQZ-01 三、采购项目内容:采购芒果树130株、枇杷树100株、荔枝树160株、龙眼树210株。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报价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项目管理分公司(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4.发售条件: (1)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 (4)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原件; (5)有效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须有效且齐全,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原件核查,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将不接受报名。 六、竞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2500.00)。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1日17时00分)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明珠支行 银行账号: 2073 4101 0400 09630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人应于2016年04月01日11时0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室[(钦州市新华路337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八、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 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 联系人及电话: 文仁海, 1338777001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项目联系人: 潘 工 联系电话:0777-5988828 3.监督部门: 钦州港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7-388815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3月29日 |
报名期限: | 2016/3/29至 2016/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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