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号:FJBYZ2016032 截止日期:2016-8-24 9:15:00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福建省双源路港园林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BYZ2016032(2016侯财购计[415]号) 2、招标项目内容: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福建省双源路港园林有限公司关于闽侯街心公园景观改造提升建设工程苗木采购(含种植)项目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闽侯街心公园景观改造提升建设工程苗木采购(含种植)项目 | 其他货物 | 市政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市政工程管理处、福建省双源路港园林有限公司 | 0591-22063669 | 闽侯 |
3、预算资金:62.5911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08-02至2016-08-12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6、联系人: 林海清、 郑韶钦 7、联系电话: 0591-87872110-800 传真: 0591-87872060 公司网址: http://www.boyibid.com E-mail: fjboyi@vip.163.com 8、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并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的有效复印件,无不良供货记录。 (2)投标人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 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原件; ③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④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社保机构印章); ⑤投标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所投苗木单株照片及整片苗木照片至少各一张。 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投标人应具有苗木生产、经营、种植范围的资格条件,自有苗圃基地10亩(含)以上,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或苗圃基地租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公告等)。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最新(有效)、清晰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中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9、投标截标时间: 2016-08-24 09:15(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6-08-24 09:15(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左海分理处 开户名称: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3-111401040000800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