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新华乡苗木采购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称“招标人”)委托云南中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凤庆县新华乡苗木采购项目 (编号:LCSFQXCG2016(竞)027)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简介 1、竞争性谈判内容为凤庆县新华乡苗木采购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 ¥ 733000.00元 (大写:柒拾叁万叁仟元整)。 2、交货期:根据业主方的要求时限供货 3、交货地点: 4、采购清单: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投标资格: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3、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购买标书时提供证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有); (3)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照还需提供一套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四、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下午15:00时(建议提前半小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 五、投标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下午17:00时。 (2)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 (3)形式:现金进账、转账、电汇。 (4)退还形式:与投标人的递交形式一致。 (5)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凤庆广场信用分社 银行账号:5800008334189012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站》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 :云南临沧新华彝族苗族乡新华村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3578443686 招标代理人:云南中红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奥宸财富广场C幢2单元807 联 系 人:孙高应 电 话:1898710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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