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建始县森林公安局的委托,根据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建财采计20160862号),对建始县森林公安局新办公区绿化工程苗木采购及栽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森林公安局新办公区绿化工程苗木采购及栽植采购 (二)项目编号:JSGJZX[2016](JC)—051A (三)项目内容:面积1230㎡(其中:乔木118棵,树球27个,灌木539㎡,草坪696㎡),栽种名称、数量、规格(详见招标项目要求),绿化工程平面图(详见附件)。本项采购苗木采取包栽包活的原则。 (四)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柒仟贰佰壹拾陆元整(337216.00元)。磋商申请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申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的资质,经营范围营业执照核定。 (三)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三、磋商文件获取 (一)领取条件:携带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签署完整的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原件(投标单位请登录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使用附件2中的信用承诺书,凡投标人已给本中心递交过信用承诺书的可不再提供)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二)领取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领取联系。 (三)领取方式: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或发送到磋商申请人邮箱。 (四)领取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建行五楼),联系电话:0718—3230995。 四、投标和开标 (一)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上午8:30起开始接收,至2016年11月22日上午9:00整截止。投标文件送达至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建行二楼),不符合密封要求或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磋商时间:2016年11月22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建行二楼),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陆仟柒佰元整(6700.00元)。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设置的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的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用途栏必须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属个体工商户的必须通过营业执照上核定的法定代表人账户交纳,否则导致的保证金无法退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 账 号:42001726308053005620。 用 途:建始县森林公安局新办公区绿化工程苗木采购及栽植采购 (二)投标保证金转账票据应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只需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票据复印一份编入投标文件即可。 (三)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及查验规定 1. 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在投标截止时点以前,投标人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同一单位第二次及以后参与本中心投标可不带原件)和收款银行签章的转账回单,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0718-3230995),交财务人员核实并领取《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投标保证金查验:在开标过程中,需投标人提供《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有关凭证,查验保证金的到账情况。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始县分中心网 http://js.eszggzy.cn/jsweb/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13886771866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18-3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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