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苗木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三、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河口区黄河路西延花园路以东 联系方式:15275611177 四、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 联系方式:0546-8338187 15305460670 五、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6-332号 六、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东营市河口区湖滨新区苗木采购项目。本预算资金194万元人民币。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38187 15305460670
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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