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2016-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苗木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LPXZFCG (2017XJ)-009号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洛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的委托,对其委托的2017年春季造林苗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项目名称:2016-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苗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PXZFCG (2017XJ)-009号 三、采购单位名称:洛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洛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1)项目名称:土地治理苗木 (2)采购数量:详见询价文件 (3)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相关服务 (4)交货地点:洛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指定地点 (5)交货日期:15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有一定规模的育苗基地,外地供应苗木须经有关林木种苗机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并提供苗木检疫证明。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质审查备案,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报名,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5)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自带U盘)。 七、供应商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2日 八、询价采购文件售价及领取地点: 本项目标书免费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7年3月2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3月24日之前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3月2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中心848会议室 十四、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洛浦县行政服务中心830室政府采购中心 十五、联 系 人:王黎明 刘佳 电 话:0903-6622186 传 真:0903-6622186
洛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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