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苗木采购服务及抚育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苗木采购服务及抚育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TPA[2017]-ZB/C2-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苗木采购服务及抚育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571.30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 采购品目编号 数量 采购限价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苗木采购服务及抚育 C1303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一项 人民币571.30万元
1.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服务类。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范围包含园林绿化(风景园林、景观绿地、植物花卉管养、花卉生产储备)等相关业务范围;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原件核查)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 2. 提供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提供2017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7年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 投标人注册属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 信用中国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信用信息截图打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8-05至2017-08-24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七号宏达建投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8-25 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七号宏达建投大厦2楼3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08-25 10: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科汇二街七号宏达建投大厦2楼3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8-05至2017-08-11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地址:从化市温泉镇大岭山 联系人:邓素娥 联系电话:020-87850013 传真:020-87850006 邮编:510976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宝石路11号411A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62291-8760 传真:020-87562532 邮编:510635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壮 联系电话:020-87562291-8760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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