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胜利路南延(G217-S335)段荒漠生态景观绿化工程-苗木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市胜利路南延(G217-S335)段荒漠生态景观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所需的苗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克拉玛依市胜利路南延(G217-S335)段荒漠生态景观绿化工程所需的苗木具体种类、规格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胜利路南延(G217-S335)段荒漠生态景观绿化工程所需苗木的采购(含苗木总量10%的死亡苗木补苗费用、非种植原因的病虫害死亡苗木补苗费用)、起挖、捆扎、运输、装卸(卸至需方指定地点)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10天(日历日)内全部供货完成(卸至需方指定地点)。具体供货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 5.2企业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或按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的等值外币); 5.3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苗木的供货业绩; 5.4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及《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第23号令); 5.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货物主要供货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 9 月 23 日至 2017年 9 月 27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201室。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信息网》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网》发布。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苏 琼 联系电话:0990-6624038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 华 王 震 联系电话:0990-6230002、6882183(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