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报价单 项目名称:东台市市政绿化养护所冬季草花询价采购 注:单价、报价及总价中包含材料、运输、辅材和税费等全部费用,报价时应逐项填写单价和报价,最后汇总得出总价。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二〇一七年月日
询价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具有花卉苗木生产或销售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均由采购人负责,报价单位如有疑问请于10月18日10时前书面提出,采购人于10月18日18时前予以答复。 3、报价单填写内容字迹必须工整,产品型号及配置要求和报价均不得修改。 4、询价保证金4125 元,使用银行汇票(非华东三省一市的交两联)不得使用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现金等其他方式,询价保证金的付款人与报价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当天进账)须在合同签订并备案后开具收据在中心市场窗口办理退款手续,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确定成交结果后当场退还。询价保证金收款单位:东台市财政局,账号:32001737748059055551-211001,开户行:建行东台支行。 5、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理解采购单位的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投产品负责,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询价报价文件的组成及份数:(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每种草花的单株花样彩色图片(图片须注明品名);(3)询价采购报价单;(4)与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询价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询价保证金(银行汇票)一并密封。 7、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和等待:询价报价文件应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所报项目名称、询价单编号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号码,并于10月20日15时15分前送达并投送至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窗口“询价单投送箱”内(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由东大门进)。送交询价报价文件后在大厅显示屏指定的询价等待处等候,询价结束之前投标人不得离开投标现场。 8、采购单位于10月20日15时15分后开拆询价报价文件,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对报价计算错误的按财政部第18号令的原则进行修正,并将询价结果进行公示。 9、成交结果公示后,成交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签订合同之前另向采购单位补交10000元履约保证金,草花供货时间为2017年10-12月份,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后立即组织供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有草花供货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一式四份)应及时送东台市财政局(东台市市政府四楼)备案。 10、付款方式:草花全部供货完毕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2018年1月底前结清。 11、无效标条款:(1)询价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预算为27.5万元);(2)询价报价文件改变询价产品的规格型号及配置的;(3)询价报价单位未按规定提供询价保证金的;(4)询价报价文件内容不全的,未明确品牌和具体型号;(5)询价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询价报价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报价文件,或在一份询价报价文件中对同一品牌同一配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联系电话:17712530656采购人:(0515)051585211476联系人:陈昕玮
采购单位:(盖章)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