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时令花卉基地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伟华-YC2017-004)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时令花卉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伟华-YC2017-004)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资金预算控制单价:约90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明细简要技术说明数量控制单价 伟华-YC2017-006时令花卉建设基地项目负责搭建花卉培育大棚,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和各种机械设备和培育管护等工作详见第四章1批90元/㎡ 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条审查: 1)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 投标人近期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自2017年以来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 4)投标人社保的证明材料(自2017年以来任一月份社会保险缴款专用收据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6)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7)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8)自有花卉培育基地面积不少于10000㎡。(需供场地租赁合同、图片资料等) 9)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3、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对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随机抽取。 4、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 22日止,从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须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到303190876@QQ.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报名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单 投标书六投标报名表。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4: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件一致)。保证金帐户名: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 号:156279808000061368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月 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能通过政府采购专用软件打开其投标文件为准,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投标无效。 9、采购人:宜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宜丰县城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76511968 10、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18179503616 联系地址:宜丰县宾馆路100号 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丰县信息港http://www.jxyf.gov.cn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jxzfcg.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2、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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