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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874082
招标类型: 苗木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同安区东西溪瓮窑分流口至方特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甲供苗木)采购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同安区东西溪瓮窑分流口至方特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甲供苗木)采购公告

同安区东西溪瓮窑分流口至方特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甲供苗木)采购公告
           2018年04月12日



采购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水利局行政区域同安区公告时间2018年04月12日  10:01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17日  09:05预算金额¥134.9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涵汾项目联系电话0592-7550899采购单位厦门市同安区水利局采购单位地址同安区银湖里40号水利局3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7550899代理机构名称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5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2-7772325(18259279007)




               受厦门市同安区水利局委托,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350212]GW[TP]2018001-1、同安区东西溪瓮窑分流口至方特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甲供苗木)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350212]GW[TP]2018001-1
2、 项目名称:同安区东西溪瓮窑分流口至方特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甲供苗木)
3、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谈判保证金11-1苗木类1(批)1349000否13490002698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6)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4、各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作出投标响应。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所投苗木的基本状况,严格按照招标项目清单表中要求的品种、质量标准、数量、规格的要求作出投标报价响应,并且提供苗木的彩色实物照片。苗木图片的提供: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清单表中的苗木要求逐项提供每种苗木的照片至少各2张 [投标人应提供能清晰反映苗圃苗木实际生长情况的纪实彩色图片(图片中应有参照物且参照物应为标有刻度的标尺或标杆),以及该苗木所在苗圃成片的纪实彩色图片],为方便评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所提供的图片处标注投标人的名称、苗木名称、规格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刻录成DVD光盘密封在投标文件里一并提交,若以照片形式提供的,须贴在A4幅面的白纸上,标明相应规格后盖章装订成册。评标时,投标人所提供的苗木照片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定标后,投标人的苗木照片将作为验收的依据。否则造成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负责。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6、若中标,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要求及苗木清单表中的苗木要求进行供苗,若发现其所供的苗木与苗木实景照片不符或苗木质量不符合采购需求的,将视为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各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4-12 0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4-17 09:05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04-19 15: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厦门市同安区古庄大溪地里105号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04-19 15:30,厦门市同安区古庄大溪地里105号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同安区水利局
    地址:同安区银湖里40号水利局3楼
   联系人姓名:王工
   联系电话:0592-7550899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5号
   项目联系人:钟涵汾
   联系电话:0592-7772325(18259279007)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8-04-12

报名期限: 2018-4-12201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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