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农业局2018年产油大县及2016年产油大县结余资金肥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正阳县农业局委托,就其所需2018年产油大县及2016年产油大县结余资金肥料以公开招标方式重新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正政采招【2018】25-1号
2.招标需求及控制金额:货物需求见下表,详细技术参数需求见招标文件:
包号 | 货物名称 | 最高限价 | 采购金额 |
A | 氮磷钾总含量≥45%复合肥料(N:P2O5:K2O=12:18:15)喷浆造粒,硫酸钾型 | 2700元/吨 | 94.3800万元 |
B |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氮磷钾总含量≥28%(N:P2O5:K2O=16:4:8,有机质≥15%) | 2200元/吨 | 93.0675万元 |
3.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年检合格有效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参与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特殊资质要求:
A、B:
1、氮、磷、钾水分含量、粒度和酸碱度指标符合性检验达到GB15063-2009(复合肥、药肥)、GB21633-2008(有机无机肥)国家标准。
2、本标段只限于肥料生产企业参与投标,不接受企业联合体或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拥有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专业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样品1kg,交采购人预检备查。未按要求提供的其投标无效。
4.公告期限: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首先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征集交易主体的通知”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