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自治清溪场镇人民政府茶叶种苗采购(18A0837)采购公告 秀山自治清溪场镇人民政府茶叶种苗采购(18A0837)采购公告 2018年10月31日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秀山自治清溪场镇人民政府茶叶种苗采购品目货物 采购单位清溪场镇行政区域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18年10月31日 09:5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0月31日 00:00 至 2018年11月19日 12:00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 09:00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邱立杰项目联系电话15320931133采购单位清溪场镇采购单位地址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20931133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秀山县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宜欣?宜景苑1幢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376050070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31日 一、项目号:18A0837 二、项目名称:秀山自治清溪场镇人民政府茶叶种苗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一、招标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秀山自治清溪场镇人民政府茶叶种苗采购 一批 200 4万元 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苗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交货时须提供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检疫合格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10月31日 至 2018年11月19日 12: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方式或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10:0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溪场镇 采购经办人:邱立杰 采购人电话:15320931133 采购人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重庆市秀山县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邓显章 代理机构电话:02376050070 代理机构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宜欣?宜景苑1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