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19301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启东中学的校园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启东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询价编号:QDXJ201202005YQ(二次)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财政局下达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2[009]号)中江苏省启东中学的校园绿化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 一、具体位置与美化方式如下: 进校中心大道两侧——坡面花坛: 草本花卉6.3(长)×4.5米(宽)×12只花坛=340㎡ 校门口西南部:榉树和雪松树旁点布置草花。面积20㎡ 校门口东侧:雪松树旁布置草花。面积30㎡ 蘑茹亭地块:布置草花。面积40㎡ 方亭地块:布置草花。面积40㎡ 椭圆形广场地块(蓝球场西侧):原设计的草花位置作补充调整。其它适当位置点缀几组草花。面积36㎡ 校门口西侧、洞天石四周:55㎡+16㎡=71㎡ 体育馆东侧、图书馆前:14㎡+45㎡=59㎡ 以上总计布置草花面积:636㎡ 二、绿化美化地块布置草木设计、主要品种、设计要求、管理措施: 花卉布置要自然新颖,四季开花,种植品种随季节变化而变化,每年更换4期。 用于花坛和校园点缀的主要花卉品种及更换时间: (1)12月至下年4 月:羽衣甘兰,三色堇 (2)4月至6月: 牵牛花,一串红 (3)6月至于10月: 太阳花,万寿菊 (4)10月至12月: 矮牵牛,孔雀花 3、 种植规格:所有更换种植草花均为带花钵子苗,蓬径10公分以上。种植密度为20公分×20公分。 花卉栽种后需及时施肥、除草、治虫、抗旱等常规管理。图书馆前、松树下等特殊地块,须采取特殊管理办法,确保草花生长繁茂。 三、本次采购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3月1日——2013年3月1日合同期满。有效期内,供货方为采购方日常绿化养护提供技术指导。 四、报价供应商心须到现场踏勘,了解具体位置、面积、要求及施工条件,确保绿化质量不低于原有标准。启东中学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0513-83116424,13962823228。 说 明: 一、本项目财政预算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万捌仟元整,总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对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相应绿化种植的经营范围,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时只需报出单价,成交金额根据单价及实际面积按实结算,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请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 下 午 2:30-3:00 密封送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业务二科3号投标箱并至严凯凯同志处登记(不受理快递、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请递交报价保证金汇票,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业务二科0513-83340291。 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3、成交供应商应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交纳成交额0.4%的服务费。 4、报价包括货物运输、安装、服务、税金及成交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四、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交纳人民币5000元的报价保证金。 2.报价保证金必须以汇票形式提交,并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业务二科严凯凯同志处。 收款单位:启东市财政局 汇票账号:89288015201110000066 开户行:江苏银行启东支行 (请勿以电汇、现金等其他方式提供保证金,否则以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5.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其报价保证金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供货及安装调试义务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见证。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报告,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询价编号: QDXJ201202005YQ(二次) 序号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绿化面积 单价(元/m2) 备注 1 启东中学 校园绿化 约636m2 |
报名期限: | 2012/2/21至 201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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