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92288 |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GLG大道两侧绿化工程询价采购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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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一、注意事项
1、资质要求:1、投标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参加则不需要)、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时需手持至开标现场。开标前投标单位需递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报价包含绿化带内清理运输垃圾,运输指定苗木,回填种植土方、税费等所有费用。将《报价单》一式一份(正本)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送达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价文件接收人。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4、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采购采用最高限价,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方法,确定中标投标单位。凤阳县小岗村GLG大道两侧绿化工程最高限价为591000元。 6、开标时间:2012年4月11日上午 10:00时。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函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并附详细预算且逐页加盖公章,报价必须以人民币大写,以上要求缺一均作为废标处理,后果自负。 二、工程概况:详见清单。现场踏看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 小岗村GLG大道绿化工程明细表
三、工期及采购服务费 1、合同签订后次日进场施工,工期30日历天,在标书中注明最快完工时间,工程质量需通过验收合格。 2、签约投标单位在签约前应向本中心缴纳合同总价 %的服务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四、确定中标单位:本次采购采用最高限价,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方法,确定中标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三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招标单位可选择顺延次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时需向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单位出具相关手续后退还(无息)。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苗木栽植完成,申请初次验收合格并审计后30日内付苗木总价60%。 2、余款40%作为12个月苗木管养质保金,中标单位种植后管养12个月以后,申请二次验收苗木合格后30日内付清余款(无息)。 七、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 孙远虎 夏道路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八、联系电话: 0550—6367820 传真:0550—6367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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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4/6至 2012/4/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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