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植物品名及规格要求 1、红叶石楠:植株高50cm以上,冠幅40cm以上,275株。 2、黄金碧玉竹:高3m,每丛12株以上,共372丛。 3、紫薇:米径4cm以上,高2米以上,共18株。 4、迎春花:长1.5m以上,3个分枝以上,共455株。 5、红叶石楠苗:高40cm以上,共3476株。 6、红花继木苗:高30cm以上,共1728株。 7、梅花:米径8cm以米,高2米以上,2米以上,共5株。 二、栽植要求及售后服务: 1、经销商在校方指定位置内栽好所采购植物,所需运输费、工时费由经销商承担。 2、所采购植物经销商必须保证100%成活,并养护期为一年,每月管护一次,保证所栽植物长势葱绿,无虫害。 3、栽种时及养护期内的肥料费,治虫农药费,工时费、运输费等由经销商承担。 4、养护期一年内,由经销商指派技术人员负责花台内除草、松土、修枝、治虫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5、按照国家“三包”政策规定实行售后服务,经销商必须具备苗木销售相关资质。 6、养护期一年内,如所栽植物出现枯萎,病虫害,死亡等,经销商在接到校方通知后4小时内无条件到场处理,其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7、因学校属特殊教育场所,学生众多,养护期内难免有学生出现损坏花草植物现象,经销商在接到校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学校予以补栽和更换,因校方出现的损坏由校方承担费用。 8、经销商所栽的植物必须树干笔直,枝叶繁茂,栽植前待校方验收合格后,才能栽植。 报价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下列证件: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未亲自参与的); (6)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未亲自参与的); (7)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种苗经营许可证,森林植物检疫证。
以上证书在购买标书时除第(5)项外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第一手复印件;第(5)项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原件。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放 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2年4月18日---4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询价文件售价: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巴中市政务中心九洲商业城四楼(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区Email: 报价截止日期: 2012年4月23日10时0分 报价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祝华 白兵 0827-----5242123 其它内容: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