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716061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省屯溪区政府大楼北侧道路绿化苗木采购询价函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TXCG-2012-68)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接受黄山市江南新城建设办公室委托,以询价方式对屯溪区政府大楼北侧道路绿化苗木的采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12年4月25日16:00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二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本中心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标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与询价函一致,若发现提供的苗木不符合要求,业主将拒绝验收。 5、投标的供应商需向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缴纳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即可(户名: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帐号:179705497608;开户行:黄山市中行,并注明***采购投标保证金)。供货完成安装结束后退回投标保证金。若不履行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退回;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额0.5%的服务费。 二、采购货物清单(附后) 三、付款方式:种植完成后付至中标价40%;养护期满一年付至中标价的70%;养护期满两年且决算审计完成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具体要求: 1、施工内容:施工段内的苗木种植及养护,养护期二年。要求施工中苗木需在业主或园林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设计图纸施工种植。每年施肥不少于两次,草坪每月一次修整。如不能按业主和园林管理部门通知及时做好养护工作的,由业主方另行安排养护,费用从施工费中扣取,若发生三次以上的,不再支付工程余款。 5、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招标苗木规格均为修剪成形后的验收规格,若发现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招标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履行合同能力良好,无合同纠纷及违约、违法行为,现有组织机构、设备配置、技术人员及其它主要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及丰富的种植、养护经验。 1、投标报价书(按清单要求规范报价),必须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本项目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书有效的情况下,由最低报价单位中标。若出现并列报价情况,以抽签方式选择中标人。
联 系 人:杜祖红 联系电话:13955962882 招标代理: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健 联系电话:0559—5280811 开标地点: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屯溪区政务新区西群楼116室) 联系电话:0559—2596425 监管部门: 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报名期限: | 2012/4/20至 201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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