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59972 |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台州市湾集聚区甲南大道(九条河围一路)临时绿化工程苗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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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东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台州湾集聚区甲南大道(九条河-围一路)临时绿化工程苗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1-2012-031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3、具有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4、自有苗木生产基地(或苗圃)内具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表”中5项及以上规格、数量的苗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自有苗木生产基地(或苗圃)的规模必须在300亩及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报名时须附联合体协议书 ②联合体的总家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6.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 6.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6.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中“投标人”亦指联合体各方。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台州市市府大道中信银行楼上) 八、开标地点: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台州市市府大道中信银行楼上)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岭市建行人民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33001667157053000084 十、其他事项: (1)经工商部门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3)《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自有苗木生产基地(或苗圃)内具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表”中5项及以上规格及数量的苗木,并提供此自有苗木生产基地(或苗圃)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能够提供的苗木相关彩照(或彩图)。(5)自有苗木生产基地(或苗圃)的规模必须在300亩及以上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1)-(5)资料须携带原件进行核查,如投标申请人通过快递、发邮件等其他方式进行报名的,则一律不予受理。 2、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5月26日09:00,集中地点: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台州市市府大道中信银行楼上) 3、投标资格的确定:本工程将对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进行预审,资格预审采取资料核查和实地复查相结合的办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申请人,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报名单位或资格预审通过的单位不足三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台州东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正满 联系电话:0576-8890965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华萍 联系电话:0576-8855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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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5/14至 2012/5/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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