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99982 |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
地 区: | 安徽 | |||||||||||||
工程名称: |
安徽凤阳县路灯园林管理所香樟树木(含栽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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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对凤阳县路灯园林管理所香樟树木(含栽植)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投标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参加则不需要)、身份证(被授权人)投标时需手持至开标现场。 2、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书统一用标准式档案袋密封,将《报价单》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加盖章送达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价文件接收人。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被询价的投标单位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4、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采用最高限价,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投标单位。凤阳县路灯园林管理所香樟树木(含栽植)项目最高限价为17250元人民币。 6、有效报价清单应包括:树木、人工、运费、挖坑、栽植、管养和税费等所有费用,总报价必须大写并注明工期和质量标准,所有报价必须以打印的方式。 7、开标时间:投标人于2012年6月5日下午 15:30时前手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至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8、中标单位树木进场规格要求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报价函构成: ①、投标报价书; 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清单(按清单中的要求列出详细报价清单); ④、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⑤、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三、项目概况及要求:栽植地点有采购单位指定(1、长安街供电公司大楼西边道玺园;2、文昌街;3、挖掉死树运走,补植新树.),合格标准为100%成活率。联系人:郝万龙 联系电话:13505557147。
凤阳县路灯园林管理所香樟树木(含栽植)项目清单
四、工期及采购服务费 合同签订后次日进场施工,10日历天完工。 五、确定中标单位: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单位,即凡低于最高限价且满足询价函资质及材料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然后取最低报价为中标价,若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一个供应商中标。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树木栽植完成并经验收合格100%成活后,6个月后付清全款。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时需向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现金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中标当场退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单位出具手续后退还(无息)。 八、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 孙远虎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九、联系电话: 0550—6367803 传真:0550—636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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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6/1至 2012/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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