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其它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州市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广州展园“岭南世家”招标承包人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根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的函(穗建计函[2006]205号),现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地点:厦门市集美中洲岛 预计发包价:208万元 招标内容: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广州岭南园展区总用地面积约240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1406平方米,园路、广场面积约34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4平方米,水体面积约525平方米,包括绿化苗木种植,正门、仿古水榭、亭台桥廊古建筑、照壁、景墙、园路等园林建筑 质量目标:博览会银奖或以上 施工工期:80日历天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
报名条件: |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本工程所需的:①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已办理在广州地区施工注册,并且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4、园林古建筑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自1990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园林古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②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③施工合同。 6、投标人自1990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园林古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②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③施工合同。 7、投标认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3月 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2、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3、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要求,但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指定一家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
报名期限: | 2007-03-14|2007-03-15 |
联 系 人: | 何先生 刘小姐 |
联系电话: | 020-83842351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
备 注: |
资格预审办法: 1、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规定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8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8名时,随机抽取18名为正式投标人; 4、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预审资料(书式胶装,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详见附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说 明: 1、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等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业主有权派人到提交业绩的项目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单位核查,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其情节的严重程度,暂停该单位在市政园林局系统内不少于六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另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纸质封面应标明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胶装(附页码),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3、非经业主同意,取得投标资格的单位放弃投标的,将暂停该单位在市政园林局系统内三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将该行为依法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6]539号文件要求依法设立最高报价值。 5、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www.gzszyl.gov.cn)、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6、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7、本项目招标使用《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招标文件范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06年7月版)》(简称“施工范本”),本公告是对“施工范本”的具体补充、删减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公告为准,补充和修改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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