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招标类型: | 其它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省城市公共景观雕塑小品征集公告 |
招标单位: | |
代理单位: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征稿主题:雕塑小品要求反映名人、名典、民俗、民居等内容,表现凝聚历史文化、蕴涵时代精神、传承城市文明等多角度的人文涵义。 征集作品数量:此次计划征集作品为15件。 征稿日期:自即日起,至2005年8月31日截稿(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以其它方式递交的,以办公室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评选方法: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 ㈠评选入围作品 所投交的作品稿件由专家组评选出入围作品。计划按1:2比例评出入围作品30件。 ㈡确定入选作品 对入选的作品采用群众投票、专家投票、领导投票和评审委员会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入选作品为15件。 |
报名条件: |
稿费 ㈠入围作品每件稿费人民币2,000元(含税金)。 ㈡入选作品每件稿费另加人民币10,000元(共计12,000元,含税金)。 ㈢落选作品不付稿费。 送稿要求 ㈠凡送交的雕塑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参赛者须交不小于A4幅面的作品效果图、说明(含创作说明、作品使用的材料说明、建议尺寸)和立体小稿。 ㈡同一作者(包括同人的不同署名)投稿不得超过3件。 ㈢所投稿件在入围、入选结果公布前不得另投,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作品处理: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属于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根据作者的意图和雕塑设置环境的需要进行制作,制作过程将邀请作者给予指导,署作者姓名。入围作品一律不返还作者,日后若作品被征用,待遇同入选作品。落选作品在公布入围作品名单后十五天内自行领回,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主办单位不予保管。 收稿单位:投稿送交时间为2005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31日的每周二、四的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此期间送交的请邮寄或者与联系人预约时间。凡送作品参选的作者,均视为已承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
报名期限: | 2005-08-10|2005-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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