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石镇圣灯山片区基础设施(圣灯山郊野公园) 绿化景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公告 1.选择条件 本招标项目圣灯山片区基础设施(圣灯山郊野公园)绿化景观工程已由重庆市巴南区发改委(巴南发改发〔2015〕194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 重庆市巴南区跳石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自城乡一体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选择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选择,特邀请有兴趣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选择。 2.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 2.1本项目主要包括改建一个塑胶篮球场,新建游步道、排水系统、沥青路面铺装、照明设施以及园林配套附属设施。预算造价约为2148534.7元 此次招标代理项目总投资约215万元,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结合实际,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122万元,由跳石镇人民政府支付。 2.2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包括: (一)根据甲方提出的工程技术条件和其它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后审文件; (二)按照有关招标管理规定办理招标文件的报审; (三)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信息; (四)出售招标文件; (五)组织提疑、释疑和现场查勘;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甲方组建评标委员会及确定评标办法; (七)协助甲方组织开标会议,并主持开标仪式; (八)接受投标文件,对评标过程中废标情况进行现场通报; (九)协助甲方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及向投标人询标,进行技术商务澄清; (十)根据评委会意见编制并形成评标报告; (十一)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招投标报告; (十二)向投标人通报招标结果,代招标人收取和清退保证金; (十三)按规定内容将相关招标文件、资料整理后移交甲方; (十四)合同备案 (十五)接受委托的有关招标的其它事务。 3.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参与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及年检合格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现场查验) 3.2 外地入渝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入渝备案证明(原件现场查验);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和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为双面); 4.选择有关事宜 4.1凡有意参加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5年4月28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资质审查材料递交到巴南区发改委招标投标科(区政府行政中心大楼1518房间)。 4.2密封及装订要求:上述文件应当密封在文件袋封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密封袋正面写明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须打印封面,逐页加盖公章),字迹、资料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辨。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不进入代理机构选择 4.3抽取方式:抽选采用随机摇号的方式,如果报名单位超过7家的,直接采取随机抽取7家单位进入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单位为中选单位。若报名单位不足7家(含7家),则全部单位进入资格审查。被抽中的参选人为中选人,中选人不得放弃。 5.费用收取 中选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交易中心缴纳综合服务费500元整。 6.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盖章):重庆市巴南区跳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重庆市巴南区跳石镇新街 邮 编: 401349 联系人:郭华强 电 话:15922568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