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城区四街道保洁项目之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采购道路公园绿化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年5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采购道路公园绿化保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BITC-20153131G 二、项目名称:余姚市城区四街道保洁项目之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采购道路公园绿化保洁项目 三、项目概况: 子包号服务名称服务期限预算招标人 一道路公园绿化保洁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报余姚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同意,可续订合同三年,续订合同仍一年一签。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投标人在中标后2年内服务总价不变,第3年根据余姚市当年最低劳动工资及五险总价可调整一次。1711.4511万元/年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二958.677万元/年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有明确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限制资质(资格)时间的,从其决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子包一、子包二: (1)经营范围中具有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环卫保洁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需符合《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工作的通知》(甬城管〔2014〕175号)规定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审批的基本条件。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分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起至2015年5月29日17:30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工作时间08:30-11:30,14:00-17:30)。 六、招标文件售价、购买方式及地点: 1、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务必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号94090154800000191 2、购买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3楼)。 3、网上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nbbidding.com/a/),点击招标公告栏目的“MORE”,在“标题”栏里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公告标题进入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界面,再点击“网上购买标书申请”按钮,进入购买申请界面,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1日9:30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余姚市丰山路188号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内,详见一楼大厅告示。 九、开标时间:2015年6月11日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余姚市丰山路188号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内,详见一楼大厅告示。 十一、投标保证金: 子包一:人民币17万元整;子包二:人民币9万元整;递交时间:2015年6月2日14:00时前汇入下述账号(否则以无效标处理)。保证金直接缴入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不在现场收取、不开具收据,各供应商以本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缴入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帐户。(详见“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投标保证金收退及有关费用代收方法的通知”)。 开户单位名称: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 帐 号:94060155260000269 十二、其他事项: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子包一:采购人: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电 话:0574-22660726 子包二:采购人:余姚市人民政府梨洲街道办事处 电 话:0574-62778969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邮编:315020 联系人:招标三处 严锋 陈琴 夏伟立 联系电话:0574-87295348 87629230 传真:0574-87388460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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