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SZ33030115060900317 建设单位: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封闭区规划道路北段(锦江路-温州大道段)及规划道路北段连接锦源路段市政道路工程招标代理 工程地点: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块 项目审批文件:温发改审[2015]40号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区块,项目包括规划道路北段及锦源路段,其中规划道路北段整体上呈南北走向,北起锦江路,南至温州大道,全长约606m,规划红线宽度24m;锦源路段位于规划道路北段西侧,呈东西走向,全长27m,规划红线宽度16m。新建道路红线内总用地面积16767平方米(折合约25.15亩)。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估算5251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2471万元、二期工程投资2780万元。该工程一期和二期合并为一个项目招标。 招标内容、范围: 除勘察设计外的全过程招标代理。 资质要求: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 报名要求:(1)项目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 (2)代理机构类似工程要求:①2012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各1个及以上类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代理合同。 (3)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要求①2012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各1个及以上类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业绩;以上业绩必须为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招标申请备案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4)委托代理费金额: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下浮30%作为最高限价,投标人自由报价,以中标下浮率计算代理费。 报名其他要求:1)、项目组人员中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外地代理机构须提供在温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专职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比选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委托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否则取消比选资格。 2)、未提供刷卡回单的取消比选资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用经评审合格后综合打分法,具体办法详见比选须知。 比选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5日14:30时,未按要求密封或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拒收。(接收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 报送资料详见比选须知。 凭交易证刷卡、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1日,上午:08:30-11:00 下午:14:30-16:30 2015年6月12日,上午:08:3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建设单位联系人:叶维维 88157209 18906655192 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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