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编 号:44030720140202604
工 程 名 称:龙岗区红花岭低碳生态环境园项目-环境园生态恢复工程造价咨询(小型工程)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龙岗区
公告及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08月05日09:00时 至 2015年08月05日17:3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定 标 方 法:抽签定标法
抽签定标时间:2015年08月06日10:45时
抽 签 地 址:招标大厅(4)
本次招标中标价:43.198001万元
本次招标下浮率:5.0000 %
资 金 来 源:政府100.0000%
招 标 内 容:对龙岗区红花岭低碳生态环境园项目-环境园生态恢复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
结 算 原 则:造价咨询费用计算方法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建计函【2011】598号文执行,其收费行为均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的规定执行,并下浮5%,最终以实际结算审计为准;且结算金额低于50万元。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造价咨询组
定标方法:招标人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 造价咨询组 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招 标 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温暖枫
联 系 电 话:2891042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2.被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
5.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
6.本工程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总监,如投标申请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总监,务必在抽签定标会召开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放弃抽签资格。否则,一旦中标而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总监,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清出预选库,并给以不良行为记录。(本条适用于监理类招标)
7.其他:由于本工程工程造价超过5000万元,因此服务类工程造价咨询组组别中4号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6号深圳市建安业预结算有限公司,7号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号深圳市诚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5号深圳市深龙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均不能参加本工程抽签。
其他有关要求:
1.招标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应在招标公告结束前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及时予以确认;
2.招标人抽签定标时,投标人可按公告时间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视同认可抽签结果,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