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同志纪念馆景区观光车项目经营权(重新招标)第四次招标公告
受刘少奇故里管理局的委托,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刘少奇同志纪念馆景区观光车项目经营权(重新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刘少奇故里管理局 1.2、项目名称:刘少奇同志纪念馆景区观光车项目经营权(重新招标)。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地点:长沙市宁乡县花明楼镇炭子冲村。 1.5、项目规模:刘少奇同志纪念馆景区观光车项目包括景区所有游览线路的观光车经营管理、游览观光车的安全管理。 1.6、招标范围:刘少奇同志纪念馆景区观光车项目2015年-2018年三年经营权,招标人提供线路营运权及相应的场地和管理用房,项目营运所需的车辆、站点建设、设施设备由中标人承担,并全面负责承包责任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7、招标底价:三年经营权承包费不低于人民币269.66万元,每半年支付中标总价的六分之一。 1.8、经营时间:2015年-2018年三年经营权(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9、经营方式:由中标人负责投入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中标人按招标人批准的方案自主经营,每年向招标人支付承包费用。 1.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报名条件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2、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技术、财务人员及经营、安全等相关的管理人员; 2.3、必须具有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 2.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维稳事件记录;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5年2月至2015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行政监管部门和招标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查,审查无误后,进行中标通知书的备案和发放。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4.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4.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请一定注明项目名称: 刘少奇纪念馆观光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9月9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8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逾时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9:00时整。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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