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柘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60个子项)编制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安化县环境保护局 的 安化县柘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60个子项)编制,委托代理编号: SXZB-2015-AH0803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持采购人的邀请函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柘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60个子项)编制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安化县柘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60个子项)编制 60 3000000元 3、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安化县柘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60个子项)编制 柘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编制。 服务成果:根据项目内容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文本,共4大类60本。 付款方式:1、合同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2、方案评审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3、评审通过后,经修改完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质(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专业)。并具有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业绩。 (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环评工程师)。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 年 9 月 8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安化县东坪镇沿河巷15号(安化县土木建筑学会)。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安化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简新立 联系 人:朱剑峰 刘松柏 电 话:13873786880 电 话:13907376655 0731-85135397 地 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17号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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